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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禽实训总结(精选5乐鱼下载篇)

时间:2023-11-04 18:41:31    点击量:

养禽实训总结(精选5乐鱼下载篇)

  今年,全镇生猪存栏 万头,出栏生猪 万头;牛存栏 头,出栏牛 头;家禽存笼 万羽,出笼 万羽(其中宁都黄鸡存笼 万羽,出笼 万羽)。全年累计完成肉类总产 吨,禽蛋总产 吨,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 %。

  一是狠抓强制免疫工作。年初,镇政府与县政府签定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集中开展春秋两季的动物免疫工作。严格按照“一畜一标一证一针一帐”五个一的要求,坚持做到“四不漏”(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全年共免疫注射生猪口蹄疫苗 万头份,牛口蹄疫苗 万头份,禽流感疫苗 万羽份,防疫密度达到100%。同时,注射猪瘟苗 万头份,猪链球菌苗 头份,鸡新城疫苗 万羽份,防疫密度均达98%以上。对规模养殖和农村散养畜禽建立了防疫档案,对免疫情况实行跟踪制度。全镇疫情稳定,没有发生大的疫情。

  二是狠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年初,,我镇对规模养殖大户和散养畜禽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了联系制度和防疫档案。对规模养殖大户的免疫情况实行跟踪服务,督促大户及时采取免疫和消毒等综合防控措施。今年入夏以来,随着全国很多地方相继发生禽流感疫情和人感染病例及生猪高热病的报道,使得整个防控形势变得十分严峻和复杂。我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疫情的发生和蔓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连续多次召开会议,部署防控工作。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控应急预备队,出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应急及时启动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干部联系村的督查和宣教活动。严格管理畜禽交易市场,实行查验三证和禁宰令。农村散养畜禽和规模户的畜禽实行100%的免疫,免疫规模养殖户生猪 户、黄鸡养殖户 户,做到真苗、真打、真见效。广泛宣传防控知识,采取告养殖户通知书、挂图、标语、乡村广播、电台电视以及报纸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同工商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畜禽交易市场的监管工作;同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做到“三同时”,防止疫情向人传播。向社会公布防疫监督举报电线小时值班。严格处置病死畜禽情况,针对防控工作中出现的病死畜禽报告,严肃对待,及时派出技术人员现场鉴定,及时做无害化处理,尽量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把问题解决。到目前,没有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

  三是加强防疫知识培训,提高综合防治水平。加强规模养殖专业户的培训工作,有针对性举办规模养禽大户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知识培训班,规模养猪大户防疫技术培训班,传授防疫、消毒、饲养等科学技术,提高大户综合防疫水平,并以此带动全镇的防疫工作的开展。

  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和保证。为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我站从狠抓人员素质、检疫执法和监督管理三方面入手。实行动物检疫员学习培训月例会制度,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和市场牛肉、家禽等畜禽产品的检疫和执法。生猪定点屠宰场实行24小时值班,严把宰前、宰后的检疫关,全年累计检疫猪肉 头,剔除病害猪肉1364公斤,检出外来染疫生猪53头,全部做扑杀、焚埋处理。加强农贸市场畜产品的检疫和监督,检疫活禽 万只、牛肉 头,剔除患病家禽 只、病害牛肉 公斤,全部做销毁处理,有效保证了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对外地调入畜禽实行报检制度,严格实行家禽及其产品的检疫和消毒,防止外来疫情的传人。

  畜牧业是我镇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占农业总产值的 %。近年来,镇政府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畜牧业,畜牧业的规模化、科学化的程度越来越高。今年全镇规模养猪户 户,饲养生猪 万头,占养殖总量的 %。宁都黄鸡养殖大户 户,饲养家禽 万只,占养殖总量的 %。不仅在规模上有所提高,在品质也大有提高,实施标准化生产,建立养殖生态小区 个。

  1、畜牧业生产规模较小,生产水平低,对市场和价格信息变化反应滞后,承担市场风险能力较弱。

  农业污染源普查是摸清农业污染底数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做好农业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础。通过此次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不同农业污染物的区域分布、污染类型、产生量、排放量及其去向,为农业环境污染防治提供决策依据。

  一)全面摸清我市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种类、产生量、排放量及其去向。

  二)建立农业污染源资料档案,完善农业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做好农业污染源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摸清农业源污染物排放规律和主要影响因子,掌握农业污染的动态变化趋势,为合理规划农业生产布局,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倡导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从源头控制农业污染提供科学依据。

  种植业污染源主要针对粮食作物(包括谷类、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包括水果、花卉、油料、以及棉、茶、中药材等)和蔬菜作物(包括叶菜类、瓜果类、茄果类、根菜类,豆类、花菜类)主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禽养殖业污染源以舍饲、半舍饲规模养殖为调查对象,针对猪、奶牛、肉牛、蛋鸡和肉鸡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和污水开展调查。

  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以池塘养殖、网箱养殖为调查对象,针对水产规模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开展调查。

  1种植业污染源:主要普查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情况。普查内容主要包括:

  肥料:包括化肥、有机肥两大类;化肥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有机肥包括商品有机肥、人畜粪便、土杂肥、厩肥、沼肥等。调查内容包括肥料名称、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时期等。

  农药:包括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等。调查内容包括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农药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时期等。

  农膜:本次普查主要针对地膜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地膜厚度、覆盖面积、使用量、回收量等。

  桔秆:调查内容包括产生量、直接还田量、露天焚烧量、随意丢弃量、饲料利用量、燃料利用量、堆肥利用量、材料利用量等。

  2畜禽养殖业污染源:主要普查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普查内容主要包括:

  畜禽种类、养殖组织模式、存栏量、出栏量、饲养阶段、畜禽体重、采食量、精粗饲料主要成分含量,粪便和污水产生量、清粪方式、利用方式、利用量、排放量,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方式、处理能力、运行时间和运行状况。

  3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主要普查水产品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普查内容主要包括:

  养殖种类、养殖方式、养殖模式、养殖产量、养殖面积,饵料、肥料、渔药的生产厂家、品牌、剂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使用量、使用方法、使用时期、养殖排水情况。

  种植业:地表径流包括总磷、可溶磷、总氮、硝态氮、铵态氮以及毒性高、用量大、难降解的1-2种农药(如毒死蜱、阿特拉津、氟虫腈、克百威、2-4-D-丁醋、涕灭威、百草枯等,各县(区)可根据作物施药的具体情况选择,以下同)地下淋溶包括总氮、硝态氮、铵态氮、1-2种农药;地膜残留量。

  畜禽养殖业:污水包括化学需氧量(COD铵态氮、总磷、总氮、铜、锌、pH等;固体废物包括含水率、总磷、总氮、铜、锌等。

  水产养殖业:养殖水体中的化学需氧量(COD总磷、总氮、铵态氮、硝态氮、铜、锌等。

  普查采取产排污系数实地监测与分类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参考各级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市农业源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根据我市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的区域布局,综合考虑影响农业源污染物产、排因素的基础上,分区、分类监测农业源污染物产、排数量,获得各区域主要类型农业源的产、排污系数。其中种植业安排18个产排污系数监测点(每县区2个)畜禽养殖业安排5个监测点。

  此基础上,依据各区域在全市农业生产中的地位以及在农业源产、排污负荷中所占的比重,遵循分类抽样原则,明确全市各县(区)农业污染源普查结构、普查规模,全面开展普查工作,核算农业源污染物产、排数量。

  依据养殖组织模式的不同,将畜禽养殖业分为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三类。

  规模化养殖场是指具有一定规模,采用合理的生产工艺,实现安全、高效,连续均衡生产的养殖场,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过的养殖场。本实施方案中规定规模化养殖场的存栏或出栏规模如下:生猪≥500头(出栏)奶牛≥100头(存栏)肉牛≥200头(出栏)蛋鸡≥20000羽(存栏)肉鸡≥50000羽

  畜禽养殖小区是指在适合畜禽养殖的地域内,建立的有一定规模的较为规范、严格管理的畜禽养殖基地,基地内养殖设施完备,技术规程及措施统一,只养一种畜禽,由多个养殖业主进行标准化养殖。

  畜禽养殖专业户是指畜禽饲养达到一定数量的养殖户,本实施方案中规定养殖专业户的存栏或出栏规模如下:生猪≥50头(出栏)奶牛≥5头(存栏)肉牛≥1O头(出栏)蛋鸡≥500羽(存栏)肉鸡≥2000羽

  考虑到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本次普查以舍饲、半舍饲的规模养殖畜禽为主,放牧饲养的畜禽不包括在本次普查范围内。

  本次普查以养殖面积在50亩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和10亩以上的水产养殖户或养殖单位为基本普查单元。

  规模化养殖场是指养殖水面面积在50亩以上(对于工厂化养殖来说,养殖水体体积在3000立方米以上)并且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水产养殖场。

  养殖专业户是指除规模化养殖场以外养殖规模在10亩以上的水产养殖户或养殖单位。

  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安排的通知》国污普办[]2号)要求,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年6月至年12月,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组建机构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强,而且时间短,任务重,要做好这一工作,必须有强有力的领导和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来完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37号)关于“农业部门、环保部门负责农业源普查”精神,农业部下达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45号)要求“农业源普查工作由各地农业部门牵头,畜禽、水产部门参加,会同当地环保部门共同完成。为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省、地(市、州)县(市、区)要成立农业工作组。要从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环保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抓紧成立,并负责本地区浓业源普查的组织与实施”市已调整成立了由市农牧局副局长任组长的陇南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农业组”农业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站,具体负责全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各县(区)也要由农牧部门牵头,会同环保部门抓紧成立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落实经费。根据国务院《通知》中有关“全国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要求和精神,普查工作前期启动费需由市、县(区)财政近期内解决,年普查专项经费需列入市、县(区)年度财政预算,分期分批拨付。

  1制定普查方案。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依据《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制定全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各县(区)也要根据市级农业污染源普查总体方案,并结合本地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情况制定本县区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认线开展农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监测。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公室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组和甘肃省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农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分别组织开展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监测,提交普查所需技术参数和产排污系数。

  市级普查员已经确定,各县区普查机构要根据当地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需要,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要求,抽调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同志任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数据录入员,承担农业污染源普查任务。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数据录入员选聘工作完成后,各县区农业污染源普查机构应将获得工作证件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名单报上一级农业污染源普查机构备案。

  数据录入员:按照每人每日录入60张表格计算(合计2460=1440张)确定县区数据录入员的数量。

  普查员:普查员从各乡镇选聘,条件为: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能工整、清楚地填写表格;比较了解本地情况;对农业知识有一定的解;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一般可以从每个乡镇主管农业环保的领导和技术人员中进行选聘、抽调。

  普查指导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聘资格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较高的环保业务知识;责任心强,能够对工作细致、认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同时要参与市级培训和通过市级考试。从县、乡农业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和技术人员中进行选聘和抽调。

  数据录入员、审核员:数据录入员、审核员可向社会公开招聘,对计算机操作熟练;工作能够吃苦耐劳;并通过市、县培训,达到考试要求者。

  对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组织分级培训,使其能正确地开展普查工作和上报数据。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规定和要求,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市级污染源普查机构农业组负责对县(区)污染源普查机构农业组负责人及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各县(区)污染源普查机构农业组负责对本县(区)普查员的培训。培训工作按照3个阶段进行:

  l封闭授课。每个县(区)对选聘的人员进行为期2一3天的封闭式集中培训,由接受过省、市级培训的普查指导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教材进行讲解。

  2模拟普查和录入。授完课后,由培训人员现场模拟填写普查表格,并且由数据录入员和审核员在电脑上实际操作,把问题基本解决在课堂上。

  3考试。对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数据录入员、审核员分别组织一次考试,考核良好者予以通过培训,否则进行二次培训并进行补试。

  通过精心的培训和严格的考试使参加全市污染源普查的人员真正达到要求,确保普查工作的准确性。

  1清查。清查由县(区)普查办农业组组织本县普查员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细则》要求进行。结合统计、农业、畜牧水产等部门的资料,对本县(区)污染源单位的规模、数量进行实地清查。县(区)清查工作一般按照3个阶段进行:

  2复查。为提高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准确性,采取二次清查的方法,由普查员逐村逐户复核,以确保清查结果不重复、不遗漏,再按复核结果确定抽样比例和普查对象。

  2入户普查。组织全市各县(区)按照清查确定的抽样比例和普查对象进行入户填报普查表。市上组成抽查小组,不定期、不定点地对各县(区)普查工作进行抽查,以保证普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普查表格全部收回后,县、市逐级进行复核,对于不符合的表格,退回各个乡镇重新普查,合格的表格进入数据录入阶段。

  3数据录入。严格按照国家普查办数据处理工作细则要求,对收集的普查表进行初审、编码、整理、组织录入以及数据编辑、审核等数据处理工作。数据录入按照国家要求分为3步进行,严格保证数据录入的准确性。

  4数据汇总上报。月底前县(区)负责所辖乡(镇)普查数据的汇总上报,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农业组负责将全市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汇总,报省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组对全市农业污染源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建立全市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形成总体报告,完成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上报与公布。

  1、畜牧生产统计。今年第二季度全县生猪存栏56139头,出栏42261头,同比分别增长0.4%和3.9%;牛存栏29564头,出栏3121头,同比分别增长0.8%和0.5%;羊存栏5573头,出栏5673头,同比分别下降5.3%和5.7%;兔存笼12322只,出笼5628只,同比分别增长4.6%和1.6%;禽存笼7668百羽,禽出笼5913百羽,同比分别下降0.3%和1.2%。肉类总产量4913吨,同比增长2.4%;禽蛋产量186吨,同比下降1.6%。

  2、发展规模化养殖。按年出栏(笼)数量划分为:①生猪:500-999头的猪场27个,1000-2999头的猪场10个,3000头以上的猪场6个,规模猪场出栏量占全县出栏总量的75.2%。②家禽:年出笼2000-10000羽的鸡场4个,10000羽的肉鹅场1个,存笼9000羽的专业蛋鸡场1个。

  1、组织开展全县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按照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我县及时在全县开展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工作,自3月11日开始,至4月30日全面完成。首先,召开了全县重大动物春季防疫工作会议,认真部署了春防工作。其次,为确保春防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县防重办进行了一次全县春防工作督查。最后,为准确掌握各乡(镇)春防工作质量和免疫效果,进行了春防全面检查与抽血监测,全县共抽取禽血样100份,猪血样50份。

  2、严格强制免疫疫苗管理和发放。全县124个行政村的所有畜禽实行强制免疫,共发放:牛、羊口蹄疫疫苗4万毫升,猪口蹄疫疫苗12万毫升,猪瘟疫苗16万毫升,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10万毫升,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112万羽份,并要求领用人员严格按照疫苗质量管理规范进行保管和使用;共免疫:生猪5.64万头,牛2.96万头,羊0.60万头,家禽77.31万羽。

  1、全面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至目前,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已完成产地检疫2.31万头,产品检疫票证1.86万头,基本完成市级下达我县任务的54%。

  2、实抓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为保护养殖户的利益,创造畜禽养殖安全环境,上半年出车进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22车次,查处相关违法违规案件0起。

  3、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补助对象为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补助标准为每头80元。全县上半年核实上报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25头。

  4、规范兽药经营行动。我县现有兽药经营店4家,规模养殖场25家。2013年4月7-12日,我局工作人员对全县规模养殖企业和兽药经营企业开展了拉网式清理整治。

  5、实施“瘦肉精”专项检测。我站派驻了2名官方兽医专职负责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按日屠宰量的10%进行“瘦肉精”抽检,工作人员还对全县43家规模养殖场进行了“瘦肉精”抽检,共检测尿样850头份。从抽检结果来看,没有发展使用“瘦肉精”的现象。

  1、组织养殖技术培训。今年3月份和4月份,我站组织共举办了两期生猪饲养管理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饲养技术、疾病防治和药物保健等几个方面。

  2、进场入户作养殖技术指导。县畜牧兽医站实行技术挂点制度,每人负责挂点3-4个乡(镇),平均每个乡(镇)3-5个规模养殖场,每个养殖场至少2次技术指导服务。

  禽畜养殖的主要主体在我国农村,而我国农村的禽畜养殖大多数是以农户为单位,养殖量少并不足以形成规模养殖。而我国农村的养殖户大多数都缺少必要的畜禽养殖知识,对禽畜疾病的防治意识和知识较为淡薄,致使畜禽极易染病传染。而在农村,兽医是非常重要的角色,但是他们的特点是自身的文化程度较低,也没有真正的接受过系统的兽医理论教育,在行医过程中,往往是靠着自身的经验对畜禽进行治疗,致使治疗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和误区,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不良后果。

  农村中的绝大部分兽医都是根据自身的经验对畜禽进行治疗,他们本身缺乏大量的临床经验,所以在对畜禽进行治疗时,通常是根据自己极少的理论知识或者凭着经验对畜禽疾病进行防治,致使治疗结果往往是药不对症。农村兽医大多数受教育的文化程度较低,很多都是小学毕业或初中毕业,他们没有经过畜禽疾病防治的系统学习,他们加入兽医也仅仅是将其看做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已。而还有一部分兽医他们仅仅是跟随老兽医学习过一知半解的治疗知识而做起了兽医,他们对畜禽疾病的防治与治疗只是根据也老兽医传授的经验或自身经验来诊治,而这样的效果往往适得其反。

  1.2.1 诊治方法的盲目性 农村兽医受教育的程度较低,对畜禽疾病防治的知识存在着局限性,在对农村畜禽的诊治过程中是见病用药、见热就退、见泄就止、见效就停药。农村兽医在诊治畜禽过程中,最喜欢用抗生素,已经达到了滥用的地步,其实并不是所有的疾病都需要使用抗生素的,如消化不良、中毒、中暑等常见疾病,如果使用抗生素的话不但不会见效或见效不明显,反而会使病菌的抗药性大为加强,而且使用抗生素会在体内的细胞、组织和器官中留下残渣,人食用后会对身体健康产生影响。兽医在对畜禽治疗过程中,只要畜禽的病情稍有好转便停止用药,这样通常会造成病情反复发作,甚至会为农村的养殖户带来经济损失。

  1.2.2 用药的盲目性 因为农村兽医对畜禽疾病防治的知识缺少系统的、理论的学习,致使农村的大多数兽医对兽药药理、动物病理以及病原微生物的特征所知甚少或是一无所知,他们并不了解每一种药物都有一定的适应性。在诊治过程中,他们也只是“按签用药”,这样的兽医还算是好的。有些兽医在畜禽诊治过程中,只喜欢凭借自身的经验来用药,全然不理畜禽发病的原因,这样的结果通常会造成畜禽治疗失败。农村兽医在对畜禽诊治过程中,因为其用药的盲目性,会造成畜禽的治疗失败或死亡。

  1.2.3 药物使用剂量、使用疗程和用药途径的盲目性 农村兽医在对药物的使用剂量上存在着很大的误区,有一些兽医在使用药物剂量时按照兽药法定标准(标签)在使用剂量上都是按每千克体重来测算的,但却没有标注出使用药物剂量的上限,这就使得部分兽医在用药中私自加大药物的剂量。他们认为畜禽的病情轻的就应该用小剂量的,病情重的就用大剂量的,甚至有许多兽医他们使用药物剂量时是按照动物的体重来划分标准的。农村的许多兽医不会掌握合理用药,从而按照疗程治疗,往往是第一针下去,又来第二针,接着来第三针,这样盲目的使用药物剂量,盲目用药,不按疗程治疗,通常是造成病没治好,畜禽却已死亡的事实。用药途径指的是给畜禽使用药物的方式,如口服、肌内注射、静脉注射等,很多农村的兽医不了解不同的药物需要不同的用药途径,而用药途径直接影响到用药的效果。用药途径不当,可能会造成为动物治疗的药量不够或因为注射部分的错误,达不到治疗的目的。

  要想从根本上预防畜禽疾病的发生,就要提高农村畜禽养殖户的畜禽防治意识,只有他们的意识提高了,才会了解畜禽疾病预防的重要性。地方政府要加大对畜禽养殖户的培训力度,将畜禽养殖的疾病预防列入到培训工作中的重点,让每个畜禽养殖户都能够准确的掌握。

  农村兽医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对畜禽疾病的防治缺乏系统的、理论的学习和掌握,因此,我们要对农村的兽医进行系统、理论的培训,务必使他们掌握系统、理论的知识,这样才可能更好的为农村畜禽养殖户服务。

  农村兽医应多多学习畜禽疾病防治的理论知识,在工作中多多的进行经验总结,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努力的提高自身的临床水平。

  农村兽医虽然受教育水平和理论知识的缺点所限,在畜禽防治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和误区,但农村兽医却是农村养殖户的主要服务人员。地方政府一定要多对兽医进行培训,加强兽医的专业知识的学习。兽医本人一定要为努力提高自身的水平而不断的进行经验总结,丰富自己的兽医诊治水平。

  [1] 任小如.对基层兽医防治禽病现状的调查[J].江西畜牧兽医杂志,2000,(2):12.

  [2] 陈克,李艳菊,王国超.基层兽医临床常见的错误疗法[J].河南畜牧兽医(综合版),2009,(3):19.

  我国畜禽养殖业的主要集中农村。由于我国农业经济的高速发展,养殖业在农业经济中所占比例逐渐增大,国内一些地区的养殖业已经形成规模,成立了专业的养殖农场。但是这种养殖机构数量毕竟有限,一些偏远的农村由于多种原因,畜禽养殖业还没有得到发展,养殖方式仍以散养为主,分散养殖占主导地位。农村养殖户都严重缺乏畜禽疾病防治意识和知识,畜禽极易染病。同时,农村兽医的教育程度不高,所掌握的知识含量有限,而且没有进行专业的培训,在诊治的过程中主要以经验为主,存在着很多误区,常延误治疗时机,进而严重影响了畜禽疾病的正确诊治,造成用药多、疗效差的不良后果。本文就农村兽医在畜禽疾病的防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简单的综述,对可能出现的诊治误区进行分析,同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旨在为农村畜禽养殖的疾病防治提供借鉴。

  大部分基层的兽医没有专业的诊治技术,临床经验缺乏。因农村经济条件有限,大多数基层兽医没有进行过系统的学习,专业化程度不高,选择兽医这一行业主要是为了谋生。总体上来看,我国农村基层兽医的发展不如人意,兽医专业知识欠缺,临床经验不丰富等等都是导致畜禽疾病诊治误区的原因。

  在对畜禽进行诊治时,因兽医的临床经验不足,对畜禽疾病知识掌握不够,因而在对疾病进行诊治的过程中就选择相生相克的方法对动物实施治疗,往往是见病就用药、见热就用退、见泻就止、见效就停药。兽医如用这种方式诊治畜禽疾病,会明显降低动物机体的防御能力,掩盖疾病真相,显著增加动物患病的可能。此外,此外抗生素的滥用会增加细菌的抗药性,而且抗生素的使用会产生药物残留问题,用药后会残留在动物细胞、组织或器官内,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多部分农村兽医对兽药药理、动物病理以及病原微生物的特征都全然不知或知之甚少,不懂得每种药物都具有一定的适应范围。在用药时,大部分农村兽医是根据说明书进行用药,但是一些兽医在不了解动物病理的基础上依据其自己的习惯乱用药,导致治疗失败。在农村兽医最常用的药物就是安乃近+青霉素+,当这些药物对疾病不起作用时,则根据畜禽病症表象,按药物说明书胡乱用药,造成治疗失败甚至将畜禽治死。

  通过对以上内容的分析,可以总结出基层兽医疫病诊治中存在的问题为:兽医自身水平有限、诊治方法具有盲目性、用药物盲目等。根据这些诊治误区,制定以下三项解决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着力提升基层兽医的专业素质,例如通过畜牧局组织基层兽医定期学习,聘请有资质的兽医师进行讲课,有效提升其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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